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保管合同
2017年04月20日 来源:河南来学教育保管合同
1.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3.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5.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例题·单选题】陈某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在车站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行李箱内有现金。陈某凭取物单取行李箱时发现该行李箱已被人取走,陈某要求寄存处赔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寄存处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赔偿
B.不予赔偿
C.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
D.按寄存物品的一半价值赔偿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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