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2月,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羽绒被一批,含增值税价款2260000元,书面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货款的60%;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羽绒被一批,收取含增值税预收款3390000元。本月羽绒被均未发出,上述业务均未开具发票。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有关甲公司当月销售羽绒被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下列算式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2260000÷(1+13%)×13%
  • B.
    (来学网)2260000×60%÷(1+13%)×13%
  • C.
    (来学网)(2260000+3390000)×13%
  • D.
    (来学网)(2260000×60%+3390000)÷(1+13%)×1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因此,甲公司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羽绒被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260000×60%÷(1+13%)×13%,选项AC错误(2)除另有规定外,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题甲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的羽绒被尚未发出,不必确认销项税额,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