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矿井建设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方式(EPC)发包,总承包内容包括矿井、选矿厂、机修厂、矿井专用铁路线。
设计院A、施工单位B、监理公司C组成联合体1参加投标被确定为废标;设计院D、施工单位B组成联合体2参加投标亦被确定为废标;设计院E、施工单位F、施工单位G组成联合体3参加投标并中标。建设单位招标确定监理公司H为该项目的监理方。总承包方通过招标选择分包方甲、分包方乙为分包单位。分包方组织编写分包项目实施计划,报分包单位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分包方甲在组织实施锚喷巷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顶板冒落事故,其原因是隐蔽工程质量控制不严,甚至锚杆数量不足。总承包方因此下达停工整顿指令。
问题
1.简述联合体1、联合体2投标被确定为废标的原因。
2.将各相关单位填入下列关系图。
(来学网)
3.项板冒落事故的主要责任、连带责任分别由谁承担?由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顶板冒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隐蔽工程质量控制不严所致,请简述总包项目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5.指出分包方实施计划的报批过程有何不妥。
6.总承包方下达停工整顿指令是否恰当?简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