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抗规》的7.2.4条,规定了底层(底部二层框架一抗震墙房屋还包括第二层)地震剪力设计值增大系数,"根据侧向刚度比在1.2~1.5范围内选用"这句如何理解?另外,既然规定剪力设计值全部由该方向抗震墙承担,为什么在7.2.5条还规定框架柱承担的地震剪力确定方法?
正确答案:
依据龚思礼《建筑抗震设计手册》,建议取增大系数,即,对于底层框架一抗震墙房屋,Γ=K/K,K、K分别为底层侧向刚度(包括框架柱的侧向刚度)和二层侧向刚度,按照下式取值:式中,下角标"MW"、"CW"、"C"分别表示砌体抗震墙、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和框架柱,"1"、"2"分别表示第1层、第2层。在地震期间抗震墙开裂前,由于抗震墙侧向刚度比框架大得多,同方向的抗震墙分配的层间地震剪力常占到该层总层间地震剪力的90%以上,因此,规范将抗震墙作为第一道防线,要求承担全部的地震剪力。不计框架作用,是把框架作为第二道防线。当抗震墙出现裂缝后,其侧向刚度下降到初始弹性刚度的30%左右,以后随变形增长,框架和抗震墙的刚度进一步降低。这时对于框架而言,受力更为不利,因此,规范规定,底部框架承担的地震剪力,按有效侧向刚度分配。底层框架柱承担的水平地震剪力按下式计算:式中,ΗE为底层地震剪力增大系数;下角标"MW"、"CW"、"C"分别表示砌体抗震墙、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和框架柱;F为第I楼层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见图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