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假定某企业2008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2100万元,全年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600万元,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40万元),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08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 A.
    (来学网)67.50
  • B.
    (来学网)68.80
  • C.
    (来学网)72.50
  • D.
    (来学网)73.8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利润总额=3000+20+40-2100-600-70=290(万元),则捐赠限额=290×12%=34.8(万元),捐赠的纳税调增=40-34.8=5.2(万元),国债利息免税,其纳税调减为20万元,因此,2008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90+5.2-20)×25%=68.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