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中国居民王女士2007年在国内外提供劳务和完税情况如下:在国内设计甲项目,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未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A国和B国设计项目,各取得设计费80000元,在A国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在B国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2007年王女士在中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 A.
    (来学网)4800
  • B.
    (来学网)5200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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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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