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县甲烟草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向烟农收购烤烟叶支付收购价款200万元,同时按规定支付了价外补贴;当月将收购的一半烤烟叶加工成烟丝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将另一半烤烟叶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50万元。已知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下列对于甲烟草公司当月的税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本月应纳烟叶税为44万元
  • B.
    (来学网)本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5.08万元
  • C.
    (来学网)本月应纳增值税为14.42万元
  • D.
    (来学网)本月应纳城建税为1.34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1)应纳烟叶税=200×(1+10%)×20%=44(万元);(2)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0×(1+10%)+44\]×50%×10%+\[200×(1+10%)+44\]×50%×9%=25.08(万元);(3)应纳增值税=200×13%+150×9%-25.08=14.42(万元);(4)销售烟丝应纳消费税=200×30%=60(万元),应纳城建税=(14.42+60)×5%=3.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