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8年10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2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60万元。12月将该土地使用权的80%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次年7月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将其中7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元,剩余部分待售。开发销售期间发生前期工程费4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500万元,基础设施费2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30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35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销售费用8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已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
  • A.
    (来学网)307.86
  • B.
    (来学网)439.8
  • C.
    (来学网)481
  • D.
    (来学网)165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00+60)×80%×70%=1153.6(万元)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400+1500+200+300+350)×70%=1925(万元)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1153.6+1925)×10%=307.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