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我国境内某公司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帮其办理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公司2019年的业务资料如下
(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1300万元,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2000万元,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386.14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6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100万元、含新技术研究开发费120万元)、财务费用400万元。取得营业外收入300万元、投资收益400万元
(2)全年成本费用中包含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为3000万元,含向本企业安置的3名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10.5万元。
(3)全年成本费用中包含有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4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40万元。
(4)4月6日,为总经理配备一辆轿车并投入使用,不含税支出52.8万元(该公司确定折旧年限4年,残值率5%)。会计师事务所发现此项业务尚未进行会计处理。
(5)公司设在海外甲国的营业机构,当年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360万元,该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8%,按规定已在该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国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我国税法规定一致。
(6)公司2019年已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19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该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 该公司发生的新技术研究开发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 该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为()万元。
- 资料(4)中的车辆购置业务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数额为()万元。
- 该企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 该公司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