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韩国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20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6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韩方支付的培训收入300万元,在香港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80万元,2020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收入总额为()万元。
  • A.
    (来学网)600
  • B.
    (来学网)680
  • C.
    (来学网)900
  • D.
    (来学网)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