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中国居民企业A企业2019年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对境外乙国企业B企业持股比例为80%,B企业对境外丙国企业C企业持股比例为20%。
2019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5%,C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1400万元,C企业将部分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B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2000万元,其中来自C企业的投资收益100万元,按照5%的税率缴纳丙国预提所得税5万元,B企业在乙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税款360万元,B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其他相关资料:A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分国不分项抵免的方法,假设不考虑税收协定的影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A企业从B企业分得的股息间接负担的可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为()万元。
- A企业来自乙国所得的全部可抵免税额为()万元。
- A企业来自乙国所得的实际抵免税额为()万元。
- A企业当年实际应纳税额是()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