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高校教师王某为中国居民,2019年全年取得任职高校支付工资、薪金收入24000元(已代扣代缴“三险一金”)。2019年6月,王某承接承甲国一项培训业务,取得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120000元。2019年9月,王某在乙国出版一本著作,取得稿酬所得折合人民币60000元。王某的劳务报酬所得已按甲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元;稿酬所得已按乙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200元。王某2019年每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3000元,境内工资、薪金已预扣预缴税款12080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 王某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是()元
- 王某来自甲国所得的抵免限额是()元
- 王某来自乙国所得的抵免限额是()元。
- 王某2019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