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李某户籍在A市,居住在B市,在C市某水泥厂工作,因长期接触粉尘,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李某可以在A市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B.
    (来学网)执业医师联合诊断
  • C.
    (来学网)李某必须在C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D.
    (来学网)A、B、C三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第四十六条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