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选课
题库
2025卫生
讲师
考试资讯
员工核验
防骗
400-118-6070
登录
注册
(来学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服务)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需要分割申请的,应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分割申请。
A.
(来学网)
10日
B.
(来学网)
15日
C.
(来学网)
30日
D.
(来学网)
60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服务)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分割申请。
上一题
下一题
章节练习
第一章 知识产权基础
试做
第二章 专利申请
试做
第三章 专利保护
试做
第四章 专利运用
试做
第五章 商标基础
试做
第六章 商标使用
试做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试做
第八章 著作权
试做
第九章 地理标志
试做
第十章 商业秘密
试做
第十一章 其他类型知识产权
试做
×
友情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