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上海甲公司在餐馆项目上注册了“桃林”商标。2019年2月10日,甲公司与西安乙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西安市范围内开设的餐馆可使用甲公司的“桃林”商标,且甲公司不得在西安市开设“桃林”餐馆,也不得授权任何第三人在西安市开设“桃林”餐馆;合同有效期为10年。甲乙公司之间商标使用许可的性质属于()
  • A.
    (来学网)独家许可
  • B.
    (来学网)独占使用许可
  • C.
    (来学网)普通使用许可
  • D.
    (来学网)分割许可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内以约定的方式使用,而许可人在上述约定范围内不得使用该商标:因此,甲乙公司签订的是独占使用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