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李某创作了一首歌曲,甲唱片公司与李某签订了许可合同,在聘请歌星赵某演唱了这首歌曲后,制作成录音制品出版发行。
乙唱片公司未经任何许可翻录该录音制品后销售,只经过了创作者李某的许可,向李某、甲唱片公司、赵某寄送了报酬。
丙电影公司将录音制品中的声音作为电影的插曲使用,只经过了创作者李某的许可。
丁公司未经许可自聘歌手在录音棚中演唱了该首歌曲并制作成录音销售,向创作者李某寄送了报酬。
  1. 下列关于乙公司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
    (来学网)乙公司的行为是合理使用
    B.
    (来学网)乙公司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C.
    (来学网)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邻接权
    D.
    (来学网)乙公司侵犯了歌星赵某的邻接权
  2. 下列关于丙电影公司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
    (来学网)丙公司不侵犯李某著作权
    B.
    (来学网)丙公司不侵犯甲公司邻接权
    C.
    (来学网)丙公司不侵犯歌星赵某的邻接权
    D.
    (来学网)丙公司的行为侵犯甲公司的邻接权
  3. 下列关于丁公司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
    (来学网)丁公司不构成侵权
    B.
    (来学网)丁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邻接权
    C.
    (来学网)丁公司侵犯了赵某的邻接权
    D.
    (来学网)丁公司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
(1)CD
(2)D
(3)A
答案解析:
(1)《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表演者有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以下著作权民事侵权行为在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构成行政违法: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③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④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将CD中的声音作为电影的插曲使用,只经过了创作者李某的许可,未经甲唱片公司许可,侵犯了甲公司的邻接权。未经过歌星赵某许可,侵犯了赵某的邻接权。(3)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故丁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