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电厂领导包括厂长贾某、主管安全的副厂长齐某以及主管生产的副厂长魏某。2021年3月,该电厂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在事故调查期间,贾某、齐某和魏某均擅离职守。后经查,贾某上一年年收入80万元,齐某上一年年收入40万元,魏某上一年年收入60万元。依据《安全生产法》,该县应急管理部门的处罚恰当的是()。
  • A.
    (来学网)对贾某处以56万元罚款
  • B.
    (来学网)对魏某处以35万元罚款
  • C.
    (来学网)对齐某处以22万元罚款
  • D.
    (来学网)对贾某处以5日拘留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