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9年12月,某公司因必要的安全投入不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王某任该公司总经理,其2018年、2019年的年收入分别为200万元、300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应急管理部门对王某处以罚款的金额应当为()。
  • A.
    (来学网)60万元
  • B.
    (来学网)80万元
  • C.
    (来学网)90万元
  • D.
    (来学网)120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属于一般事故。依据第三十八条,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00万元×30%=60万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