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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18-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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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有
A.
(来学网)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销售假药的
B.
(来学网)
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C.
(来学网)
生产、销售的注射剂是假药的
D.
(来学网)
5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中应的情从重处罚的情形:①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②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或者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③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④药品使用单位以及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⑤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⑥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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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练习
第一章 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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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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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药品研制和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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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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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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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中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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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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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药品信息、广告、价格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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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医疗器械、化妆品和特殊食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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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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