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①签约合同价为860万元,合同工期为11个月,2016年12月1日开工;②质量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3%,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后分两次退还,每次退还50%;③缺陷责任期为一年;④逾期完工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3.5‰/d。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承包人提供了施工场地范围图和施工场地有关资料。
事件2:项目经理因故要短期离开施工现物,事前履行了相关手续。在项目经理离开期间,施工项目部向监理人提交了单元工程质量报验单。该报验单仅盖有施工项目部印章。
事件3:2017年11月20日签发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注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实际完工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
事件4:在缺陷责任期内,为修补工程缺陷,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动用了质量保证金6万元整。监理人确认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项目达到质量标准,缺陷责任期按期终止。
【问题】
1.事件1中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图应明确哪些主要内容?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包括哪些?
2.针对事件2,说明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前要履行什么手续?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单元工程质量报验单还应履行何种签章手续?
3.针对事件3,计算逾期完工违约金(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针对事件3和事件4,提出质量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并计算金额(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