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产品销售公司的总机构A设立在北京,在上海、广州分别设有B、C两个分支机构。2021年1季度该公司汇总后的实际利润为1000万元。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按季预缴分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另外2020年B机构全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为9000万元、220万元和3000万元,C机构全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为5000万元,130万元和3000万元。该公司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 该企业第1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总机构A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 B机构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 C机构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 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来学网)企业所得税分季或者分月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分别核定
B. (来学网)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已预交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
C. (来学网)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算清算、财政调库的管理办法
D. (来学网)各二级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