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对《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修正,下列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具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 B.
    (来学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格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 C.
    (来学网)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 D.
    (来学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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