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收购人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可采取的措施有()。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Ⅱ.对收购人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元以下的罚款;Ⅲ.收购人对其收购不得行使表决权;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 A.
    (来学网)Ⅰ、Ⅱ、Ⅳ
  • B.
    (来学网)Ⅰ、Ⅱ、Ⅲ、Ⅳ
  • C.
    (来学网)Ⅲ、Ⅳ
  • D.
    (来学网)Ⅰ、Ⅱ、Ⅲ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