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顺从疾病假象而进行护理的原则是反护法。反护法:指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它的本质不相一致情况下,顺从疾病的征象而实施的护理法则,又称“从护法”。常用方法: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正护法:是指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它的本质相一致情况下所实施的护理法则,又称“逆护法”。即所谓“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异病同护:一般情况下,不同的病证,应该用不同的护理方法。但有时几种不同的病,如具有同一证候,也可以用同一种护理方法,这就是“异病同护”。如久泻脱肛、子宫脱垂是两种不同的病,但如果它们同属中气下陷证,就可用补中益气的方法来进行护理。同病异护:一般情况下,相同的病证,应该用相同的护理方法。但由于病因及病理发展阶段的不同,或由于个体反应的差异,同一种病也可出现不同的证候,而护理方法也不同,如感冒有风寒感冒与风热感冒的不同,在护理上也有辛温解表和辛凉解表的区别。标本同护法:标病、本病同时俱急时,可采取标本同护法。如原患肾炎,又复患风寒感冒,出现恶寒无汗、咳嗽胸满、腰痛尿少、全身浮肿时,病之本在肾虚水泛,病之标在风寒束肺,两者俱急,可采取解表与温阳化水同时并举的护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