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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的行为有()。
A.
(来学网)
涂改出票金额
B.
(来学网)
假冒他人在票据上签章
C.
(来学网)
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D.
(来学网)
剪接票据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和其他结算凭证中“伪造”和“变造”的区分。选项AD当选,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从而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选项B不当选,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属于伪造。选项C不当选,付款人名称可以由原记载人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依法更改的行为不属于变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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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练习
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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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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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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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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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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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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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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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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