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费1万元、代垫保险费0.09万元,上述业务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款项尚未收到。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万元。
  • A.
    (来学网)21.09
  • B.
    (来学网)22.6
  • C.
    (来学网)23.69
  • D.
    (来学网)2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增值税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本题中应收账款入账金额=20(售价)+2.6(增值税销项税额)+1(代垫运费)+0.09(代垫保险费)=23.69(万元),选项C当选。
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3.69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银行存款 1.09
选项A不当选,未将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计入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选项B不当选,未将代垫运费及代垫保险费计入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选项D不当选,未将商品的销项税以及代垫款项计入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