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设立时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该设备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合同约定的价值为18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同),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3.4万元(由乙公司支付税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约定,乙公司在甲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为1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甲公司确认乙公司投资时,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万元。
  • A.
    (来学网)30
  • B.
    (来学网)180
  • C.
    (来学网)150
  • D.
    (来学网)53.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180+23.4-150=53.4(万元),选项D正确。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1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3.4
贷:实收资本[约定所占份额部分] 15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 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