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8年10月,李某、王某共同投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李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万元;王某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5万元。2018年12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60万元。2019年6月,张某、孟某加入甲企业,其中,张某为普通合伙人,孟某为有限合伙人,二人各出资30万元。同年12月,甲企业无力清偿欠乙银行的60万元债务。下列关于该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乙银行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 B.
    (来学网)乙银行可以要求孟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 C.
    (来学网)乙银行可以要求王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 D.
    (来学网)李某以出资额10万元为限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债务的承担。选项A当选,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张某作为普通合伙人,乙银行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选项B不当选,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孟某以其出资额30万元为限对该债务承担责任。选项C不当选,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王某以其出资额15万元为限对该债务承担责任。选项D不当选,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银行可以要求李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