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有限合伙人陈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来学网)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 B.
    (来学网).对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 C.
    (来学网)未经授权代表该基金对外签订合同
  • D.
    (来学网)参与选择承办该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形。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选项A当选)。(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选项B当选)。(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项D当选)。(4)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5)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6)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7)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8)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