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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18-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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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甲、乙、丙、丁4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来学网)
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
(来学网)
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担任董事,任期为2年
C.
(来学网)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监事,任期为2年
D.
(来学网)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股东对外转股等。选项A不当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选项B不当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1名董事,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该公司章程约定董事的任期为2年,合法。选项C当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设1名监事,监事的法定任期为3年。该公司章程约定监事的任期为2年,不合法。选项D不当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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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练习
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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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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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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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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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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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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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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