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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18-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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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预告登记,说法不正确的有()。
A.
(来学网)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
(来学网)
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18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C.
(来学网)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
D.
(来学网)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将该不动产设立抵押权,可以发生物权效力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预告登记。(1)预告登记的失效情形包括:①债权消灭的,包括预告登记的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等情形(选项C不当选)。②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也失效(选项B当选)。(2)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者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选项A不当选,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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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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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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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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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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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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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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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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