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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18-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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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甲以不合理低价向丙转让财产,丙虽知情但仍受让了该财产,影响了乙的债权实现,下列关于乙行使撤销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来学网)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律师费,由债务人负担
B.
(来学网)
仅将丙作为被告
C.
(来学网)
可以向丙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来学网)
若甲向丙转让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其行为自始无效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人的撤销权。选项A当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选项B不当选、选项C当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以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为共同被告,由债务人或者相对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依法应当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选项D当选,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的,其行为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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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练习
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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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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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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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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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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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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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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