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1年2月1日,甲、乙两家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提供图纸和材料,定做一件具有特殊功能的仪器,2月5日支付定金2万元,3月10日支付加工费30万元,乙公司于3月20日交付仪器,若有一方违约,须支付违约金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定提供了图纸和材料,并支付定金2万元。
3月20日,乙公司因甲公司未支付加工费主张留置该仪器,同时,乙公司主张因甲公司违约,不仅应承担定金责任,还应支付违约金。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主张留置该仪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主张甲公司同时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乙公司主张留置该仪器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题述情形下,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和人工费,乙公司可以留置仪器。
(2)乙公司主张甲公司同时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不合法。根据规定,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同时主张。因此,乙公司主张甲公司同时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