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23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当日乙公司预付商品款20万元,甲公司交货时间为7月1日,乙公司收到货物验收无误后支付剩余货款80万元。在6月29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由于乙公司自身产业调整,不再需要该批货物,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退还预付商品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甲公司在收到预付商品款时确认合同负债
  • B.
    (来学网)甲公司在收到预付商品款时应确认收入
  • C.
    (来学网)甲公司在6月29日时应确认营业收入
  • D.
    (来学网)甲公司不再退还预付商品款,应确认营业外收入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特定交易事项之“客户未行使的权利”。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须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甲公司收到预付商品款时附有转让商品义务,应作为合同负债核算,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在6月29日时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无须退还预付商品款,并且无须向乙公司转让商品,所以应确认收入,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