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22年财务报表于2×23年4月30日对外报出。甲公司2×23年日后期间对2×22年财务报表审计时发现如下问题:
资料一:2×22年末,甲公司的一批存货已经完工,成本为48万元,市场售价为47万元,共200件,其中50件签订了不可撤销的合同,合同价款为51万元/件,产品预计销售费用为1万元/件。企业对该批存货计提了200万元的减值,并确认了递延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企业预提的损失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甲公司的一项管理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但是税法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企业2×22年按照税法年限对其计提了摊销12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按税法年限计提的摊销额准予在当年所得税税前扣除。
其他资料: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10%的比例计提盈余公积。
要求:
(1)判断2×22年甲公司计提200万元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编制该事项的更正分录。
(2)判断2×22年甲公司计提摊销120万元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编制该事项的更正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甲公司计提200万元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同一项存货中有合同部分和无合同部分应该分别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销。在该合同中:
①有合同部分:每件存货可变现净值=51-1=50(万元),大于单位成本48万元,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无合同部分:每件存货的可变现净值=47-1=46(万元),小于单位成本48万元,发生减值,需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8-46)×(200-50)=300(万元)。
综上,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0万元,而非200万元。
应编制的更正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1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25%)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5
借:盈余公积 7.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25)75
(2)甲公司计提摊销120万元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会计上无需计提摊销。
应编制的更正分录:
借:累计摊销 12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12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3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20×25%)3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0-30)90
贷:盈余公积 9
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