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22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23年3月31日。甲公司2×23年2月对2×22年财务报表审计时发现如下问题:
资料一:2×22年1月1日,甲公司以1000万元购买了乙公司资产支持计划项目发行的收益凭证。根据合同约定,该收益凭证期限三年,预计年收益率为5%。当年收益于当年年底前支付;收益凭证到期时按照资产支持计划所涉及资产的实际现金流量情况支付全部或部分本金;发行方不保证偿还全部本金和支付按照预计收益率计算的收益。甲公司计划持有该收益凭证至到期。该收益凭证于2×2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050万元。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计提预期信用损失20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债权投资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50
贷:投资收益 50
借:信用减值损失 20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0
资料二:2×22年8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销售最近开发的C商品1000件,售价(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甲公司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所售C商品交付丁公司,丁公司于收到C商品当日支付全部款项,取得对C商品的控制权;丁公司有权于收到C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无条件退还C商品。2×22年8月5日,甲公司将1000件C商品交付丁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到丁公司支付的款项226万元。该批C商品的成本为16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C商品系初次销售,甲公司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
贷:库存商品 160
资料三:2×22年,甲公司尝试通过中间商扩大B商品市场占有率。甲公司与中间商戊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甲公司按照戊公司要求发货,戊公司按照甲公司确定的售价0.1万元/件对外出售,双方按照实际售出数量定期结算,未售出商品由甲公司收回,戊公司就所销售B商品收取提成费0.01万元/件;B商品成本0.06万元/件。甲公司2×22年共发货1000件,戊公司实际售出800件,甲公司已收到代销清单,但未收到货款。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发出商品 60
贷:库存商品 60
借:应收账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贷:发出商品 60
借:销售费用 10
贷:应收账款 10
其他资料:上述所涉及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除增值税外,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判断上述事项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说明理由,若不正确,编制更正分录。(合并编制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及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