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发生规定情形的,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拒绝企业申请或者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的请求。下列情形中,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拒绝启动相互协商程序请求的有(  )。
  • A.
    (来学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不属于税收协定任一缔约方的税收居民
  • B.
    (来学网)申请或者请求不属于特别纳税调整事项
  • C.
    (来学网)申请或者请求明显缺乏事实或者法律依据
  • D.
    (来学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
  • E.
    (来学网)企业特别纳税调整案件虽然已经结案但是企业尚未缴纳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