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新加坡居民企业甲公司,持有中国境内居民企业乙公司15%的股权,投资成本500万元;持有中国境内居民企业丙公司30%股权,投资成本100万元。2023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4月,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分回的股息50万元,丙公司分回的股息100万元。
(2)6月,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使用科学设备的不含税租金80万元。
(3)3月初,甲公司派员工来华为乙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含税服务费106万元,应于服务结束当月付讫。甲公司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服务于10月30日结束,该业务可税前扣除的成本80万元。
(4)11月,甲公司转让持有的丙公司全部股权所得转让金额为400万元,丙公司的股权价值为1000万元,其中不动产价值为300万元。
已知:依据《中新税收协定》,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和丙公司股息在中国适用的税率为10%、5%,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税率为6%,甲公司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不考虑其他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甲公司4月取得乙、丙公司分配的股息,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来学网)7.89
    B.
    (来学网)10
    C.
    (来学网)10.82
    D.
    (来学网)15
  2. 丙公司6月份向甲公司支付租金时,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来学网)4.8
    B.
    (来学网)2.88
    C.
    (来学网)3.36
    D.
    (来学网)8
  3. 甲公司10月取得技术服务费时,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来学网)2
    B.
    (来学网)10
    C.
    (来学网)6.5
    D.
    (来学网)5
  4. 甲公司11月转让丙公司股权,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来学网)10
    B.
    (来学网)30
    C.
    (来学网)40
    D.
    (来学网)25
正确答案:
(1)C
(2)B
(3)D
(4)B
答案解析:
(1)本小问考查境外所得直接缴纳税款的计算。
选项C当选,中国境内乙公司向新加坡居民企业分配股息,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50÷(1-10%)×10%=5.56(万元),中国境内甲公司向新加坡居民企业分配股息,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100÷(1-5%)×5%=5.26(万元)。故甲公司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56+5.26=10.82(万元)。(2)本小问考查《中新协定》中特许权使用费的范围以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选项B当选,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使用科学设备的租金,即设备租金,属于特许权使用费的范围。根据《中新协定》协议书的规定,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60%确定税基。即丙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企业所得税=80×60%×6%=2.88(万元)。
选项A不当选,未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60%确定税基。
选项C不当选,特许权使用费的税基计算比例有误。
选项D不当选,未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60%确定税基以及按照我国的税率来计算。(3)本小问考查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
选项D当选,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如果派遣企业对被派遣人员工作结果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和风险,通常考核评估被派遣人员的工作业绩,应视为派遣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提供劳务。
被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在任何12个月中累计超过183天,构成劳务型常设机构,属于非居①的情形,应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得按照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故甲公司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6÷(1+6%)-80]×25%=5(万元)。
选项A不当选,误按照1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选项B不当选,未扣除成本且按照1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选项C不当选,未考虑服务费不含税的换算。(4)本小问考查境外企业转让境内企业股权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选项B当选,股权转让所得=转让收入-股权成本=400-100=300(万元),甲公司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但本题未约定税收协定相关条款规定的税率,即按照10%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故甲公司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10%=30(万元)。
选项A不当选,误将股权成本按照股权价值比例来进行计算。
选项C不当选,未扣除股权成本。
选项D不当选,误将股权成本按照股权价值比例来进行计算且税率运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