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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1日购入食品直接捐赠当地福利院,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000元;2023年7月15日,向目标脱贫地区某县教育局捐赠外购学生书包1000个,购入价为100元/个(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业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
(来学网)
0
B.
(来学网)
6500
C.
(来学网)
13000
D.
(来学网)
1950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选项B当选,外购货物用于捐赠,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可以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但是捐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属于免税项目,外购货物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0 000×13%=6 500(元)。选项A不当选,误将捐赠给福利院的食品对应的进项税额判断为不得抵扣。选项C不当选,误将捐赠给福利院的食品对应的进项税额判断为不得抵扣,将捐给目标脱贫地区的进项税额判断为可抵扣。选项D不当选,误认为捐赠对应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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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练习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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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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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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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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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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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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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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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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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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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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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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