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从国内采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增值税税额104万元;当月国内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出口自产货物的离岸价格折合人民币790万元,出口货物中购进的免税材料为100万元;已知该企业出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0%,月初无留抵税额,相关发票均已经通过认证并可以抵扣。则下列关于该企业增值税的税务处理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应缴纳增值税63.8万元,免抵税额为69万元
  • B.
    (来学网)应退增值税63.8万元,免抵税额为0
  • C.
    (来学网)应退增值税69万元,免抵税额为0
  • D.
    (来学网)应退增值税63.8万元,免抵税额为5.2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的计算。选项D当选,具体过程如下:(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790-100)×(13%-10%)=20.7(万元)。(2)当期应纳税额=150×13%-(104-20.7)=-63.8(万元)。(3)当期“免、抵、退”税额=690×10%=69(万元),69万元>63.8万元,则当期应退税额为63.8万元,当期免抵税额=69-63.8=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