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市H宾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住宿、餐饮、会议场地出租及配套服务,2024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含外卖食品收入20万元);提供会议场地出租服务取得不含税租金3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40万元)。
(2)当月购进业务发生进项税额共计180万元,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因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2万元。
(3)为调整经营结构,将位于邻省乙市的一处酒店房产出售,取得含税收入10479万元。该酒店房产于2015年4月购进,购进时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1260万元。没有评估价格。H宾馆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将位于邻省丙市的一处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物业管理公司,该房产2017年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万元、税款132万元。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1500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以此价格投资入股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K公司当月以长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取得不含税租金5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6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业务(1)销项税额为()万元。
    A.
    (来学网)219.60
    B.
    (来学网)223.20
    C.
    (来学网)231.00
    D.
    (来学网)232.20
  2. H宾馆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万元。
    A.
    (来学网)178
    B.
    (来学网)180
    C.
    (来学网)182
    D.
    (来学网)310
  3. 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万元。
    A.
    (来学网)415.24
    B.
    (来学网)436.00
    C.
    (来学网)439.00
    D.
    (来学网)499.00
  4. 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万元。
    A.
    (来学网)8.00
    B.
    (来学网)8.81
    C.
    (来学网)11.43
    D.
    (来学网)68.81
  5. H宾馆当月应在甲市申报缴纳增值税()万元。
    A.
    (来学网)134.35
    B.
    (来学网)130.92
    C.
    (来学网)159.05
    D.
    (来学网)161.05
正确答案:
(1)B
(2)A
(3)C
(4)A
(5)D
答案解析:
(1)本小问考查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的计算。选项B当选,具体计算过程如下:①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销项税额=420×6%=25.2(万元)。②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销项税额=300×6%=18(万元)。综上,销项税额合计=3 000×6%+25.2+18=223.20(万元)。选项A不当选,误扣外卖食品收入和配套服务收入。选项C不当选,误用9%税率计算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设施服务的销项税额,且误扣外卖食品收入。选项D不当选,误用9%税率计算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设施服务的销项税额。(2)本小问考查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选项A当选,可抵扣进项税额=180-2=178(万元)。(3)本小问考查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规定。选项C当选,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10 479-1 260]÷(1+5%)×5%=439.00(万元)选项A不当选,误对转让不动产取得的余额进行价税分离。选项B不当选,未对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进行价税分离。选项D不当选,未扣除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4)本小问考查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规定。选项A当选,一般纳税人转让(视同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1 500-1 200-132)÷(1+5%)×5%=8.00(万元)(5)本小问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选项D当选,具体计算过程如下:①业务(1)销项税额=223.2(万元)。②业务(4)销项税额=1 500÷(1+9%)×9%=123.85(万元),预缴增值税8.00万元。③业务(3)应纳税额=(10 479-1 260)÷(1+5%)×5%=439.00(万元),预缴增值税439.00万元。④业务(2)进项税额=178(万元)。综上,A宾馆当月应在甲市申报缴纳增值税=223.2+123.85-8+439-439-178=16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