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煤化工项目的企业,应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针对尘毒危害的前期预防,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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