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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
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B.
(来学网)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用简便方式送达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收到,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C.
(来学网)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组成合议庭审理
D.
(来学网)
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选项C当选。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选项A不当选。经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双方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选项B不当选。人民法院发现案件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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