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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18-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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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下列可以采取纳税信用管理的对象的有()
A.
(来学网)
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
B.
(来学网)
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
C.
(来学网)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D.
(来学网)
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扣缴义务人
E.
(来学网)
自然人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暂不包括扣缴义务人与自然人。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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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练习
第一章 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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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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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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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货物和劳务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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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所得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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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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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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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纳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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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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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政府预算理论与管理制度
试做
第十一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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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财政平衡与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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