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1年注册成立的某机械制造企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企业职工总数280人(其中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40人,大专以上学历职工140人),营业收入720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销售成本3100万元,税金及附加70万元。销售费用1850万元,管理费用730万元,财务费用28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企业自行核算的会计利润总额为1370万元。拟以此为基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年3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2023年度企业核算中存在以下情况,该企业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1)营业收入中含单独计算的转让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特许收入1280元(其中包括与该独占许可使用权相关原材料转让收入20万元)。经确认准予扣除的与转让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相关的成本270万元,相关税金及附加30万元。与转让原材料收入相关的成本10万元。
(2)10月购置新燃油商用车一辆,支付不含税购置金额24万元,缴纳车辆购置税2.4万元。当月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投入使用,该商用车2023年度既未计提折旧,也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3)销售费用中含全年支出的广告费1200万元,以及支付给合法中介机构的高新技术产品推销佣金240万元(其中转账支付200万元,现金支付40万元),依据服务协议确认高新技术产品推销收入金额共计3000万元。
(4)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加计扣除规定的新产品境内研发费用430万元。
(5)计入成本费用中合理的实发工资总额4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发生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6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燃油车采用直线法折旧,年限为4年,不考虑残值:车船税年税额1200元;不考虑转让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应分摊的期间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回答下列问题。
- 根据该企业的下列相关数据,判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有()。
- 该企业转让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业务,符合税法规定享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所得是()万元。
- 燃油车按规定计提折旧和申报缴纳车船税后,应调减会计利润()万元。
- 该企业实际支出的广告费和佣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 该企业实际支出业务招待费、研发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 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