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24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暂未收到货款。
(2)购进货物支付价税合计90万元,取得注明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费价税合计2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月末盘点库存材料时发现,上月购进且已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免税农产品(未纳人核定扣除范围)发生非正常损失,已知损失的农产品成本为80万元(含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服务成本1.5万元)。
(4)转让2015年购入的商铺,取得价税合计1000万元,商铺原购入价为500万元,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5)期初留抵税额5万元。
已知:该企业当月购进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业务(2)可抵扣进项税额()万元。
    A.
    (来学网)10.58
    B.
    (来学网)10.52
    C.
    (来学网)10.35
    D.
    (来学网)1.66
  2. 业务(3)应转出进项税额()万元。
    A.
    (来学网)8.86
    B.
    (来学网)8.00
    C.
    (来学网)7.20
    D.
    (来学网)7.90
  3. 业务(4)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
    (来学网)41.28
    B.
    (来学网)82.57
    C.
    (来学网)47.62
    D.
    (来学网)23.81
  4. 该企业3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
    (来学网)22.26
    B.
    (来学网)47.12
    C.
    (来学网)23.38
    D.
    (来学网)42.19
正确答案:
(1)B
(2)D
(3)D
(4)D
答案解析:
(1)业务(2)可抵扣进项税额=90/(1+13%)×13%+2/(1+9%)×9%=10.52(万元)。(2)业务(3)应转出进项税额=(80-1.5)/(1-9%)×9%+1.5×9%=7.90(万元)。【提示】根据题干“月末盘点库存材料时发现…”,可以理解为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免税农产品是以原材料的形式存在的,即还未生产领用,所以计算进项税额转出额的扣除率为9%。(3)业务(4)应缴纳增值税=(1000-500)/(1+5%)×5%=23.81(万元)。(4)销项税额=200×13%=26(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52-7.90+5=7.62(万元)。该企业3月应缴纳增值税=26-7.62+23.81=42.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