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刑法》,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矿山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下列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
  • A.
    (来学网)导致增加死亡4人
  • B.
    (来学网)增加重伤9人
  • C.
    (来学网)增加直接经济损失550万
  • D.
    (来学网)增加间接经济损失在600万元
  • E.
    (来学网)采用暴力方式阻止别人报告导致事故后果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