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市甲企业主要从事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度占地面积合计45000平方米,其中农产品种植占地28000平方米,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1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占地5000平方米。拥有乘用车3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2辆。2023年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3月与A公司签订一份承揽合同,受托为其加工蔬菜罐头,合同注明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100万元,甲企业收取加工费20万元,代垫辅助材料成本5万元。
(2)4月经批准占用耕地15000平方米,其中10000平方米用于种植农产品,2000平方米用于建设水利工程,3000平方米(属于基本农田)用于建造仓库。
(3)9月为拓展业务需要,购置三轮汽车4辆,每辆整备质量3.4吨;低速载货汽车5辆,每辆整备质量4.6吨;挂车6辆,每辆整备质量0.4吨。签订合同注明不含税金额合计180万元,上述车辆均在购置当月取得所有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15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税额为10元/平方米;当地规定货车车船税年税额60元/吨,乘用车车船税年税额为360元/辆;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甲企业2023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元。
- 甲企业业务(1)和业务(3)应缴纳的印花税为()元。
- 甲企业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为()元。
- 甲企业2023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