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税务师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

1561. 某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该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投资收益45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864.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4万元。经税务师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100万元,其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技术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2019年6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并在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对外捐款30万元(通过省级政府向希望小学捐款2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款1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 (4)“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45万元,其中:从直接投资的境内A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税后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实际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后勤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均已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6)2019年2月份购进并实际使用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10%。企业会计核算时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另知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全部在当年销售,成本已结转;税法上未选择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11.3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8)用自产产品对非关联企业进行投资,产品成本7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100万元(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直接按照“库存商品”结转,将83万元(70+100×13%)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但未确认收入和成本。经审核,该业务相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处理正确。(不考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562. 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9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8年1月企业购买一宗4000平方米的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金5000万元,月底取得了土地使用证。2019年2月份发生通水通电通路工程费用50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3月份将其中200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开发建造写字楼,8月份写字楼竣工,按合同约定应支付建筑承包商建造费用6000万元(包括未开票的质保金500万元),另企业还发生装修费用500万元。写字楼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3)全部写字楼开发过程中发生利息费用40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年利率5%。 (4)9月份将15000平方米写字楼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000万元;10月31日,将200平方米的写字楼出租,合同约定租赁期限3年,自11月起每月收取不含税租金10万元;12月将2000平方米的写字楼转为办公使用,将1000平方米的写字楼作价20万元(不含税)对外投资并约定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签订产权转移书据且有关资产过户手续均已完成。 (5)在售房、租房等过程中发生销售费用5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00万元)。 (6)11月房地产企业将持有某建筑公司(非上市公司)5%的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并签订了合同,转让价格中包含该建筑公司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该股权的20万元,股权的购置成本为8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2019年该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不包括土地增值税)合计1672.81万元。 2019年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300万元。该企业所在省份规定,按土地增值税规定的最高标准计算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当地土地交易契税税率4%。不考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假定该企业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财务费用为320万元。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0.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1‰]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