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女,56岁。
主诉:左下后牙拔除后3个月,要求修复。
现病史:3个月前行45、46松动牙拔除,要求修复缺失牙。
既往史:否认全身系统性疾病及药物过敏史。
检查:45~47、31、32、35~37缺失,拔牙创愈合良好。41、42松动Ⅰ度,其余牙松动(-)、叩(-),45~47、35~37缺牙区牙槽嵴较好,(来学网)间距离约4~5mm。
11、12根尖区黏膜窦道,牙冠变色,无光泽。冷热诊(-),叩(-),电活力测验无反应,无松动。
X线片示:11根尖有约直径1.5mm透光区,边界清楚,无白骨线;12根尖区有直径约3mm的透光区,边界不清(图4-29-10)。

病例分析
1.主诉疾病的诊断。
2.非主诉疾病的诊断和诊断依据。
3.主诉疾病的分析与治疗设计。
(1)本病例可以采取何种方法修复。
(2)本病例若采用可摘局部义齿修复,34、44的固位体应如何设计,为什么?
4.全口其他疾病的治疗设计。
正确答案:
1.诊断(1)主诉疾病的诊断:下颌牙列缺损,Kennedy第一类第一亚类。
(2)非主诉疾病的诊断:12慢性根尖周脓肿;
11慢性根尖周肉芽肿。
2.非主诉疾病的诊断依据
(1)11、12根尖区黏膜窦道,牙冠变色,无光泽。牙髓无活力,无松动。
(2)X线片显示:11根尖有约直径1.5mm透光区,边界清楚,无白线。
3.主诉疾病的分析与治疗设计
(1)可摘局部义齿。
(2)34、44可设计为RPI卡环。
(3)采用可摘局部修复时,由于本病例为双侧游离缺失,设计成RPI卡环。这样当义齿受力时,基牙受到的是向近中倾斜的分力,由于有近中余留牙的支持,就可以减小甚至消除对基牙的扭力作用,而且受力后鞍基与卡环同时下沉,基牙与卡环分离,从而有利于基牙的保健。
4.全口其他疾病的治疗设计 11、12根管治疗。
【病例得分与失分要点】
1.主诉疾病的诊断 均没答下颌牙列缺损,Kennedy分类亚类。
2.主诉疾病的分析与治疗设计答题不够准确,主要体现在对于RPI卡环组的设计和应用条件不明确。
3.非主诉疾病的诊断多数为慢性根尖周炎,没有按分类答题;治疗答题基本正确。